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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第38卦:火泽睽(睽卦) 离上兑下

周易第38卦:火泽睽(睽卦) 离上兑下,就卦象来看,睽卦是两女同居不同心,少女在下,中女在上,六三与六五都不当位,泽水在下又润下,离火在上又炎上,泽与火背道而驰,各走各的路;两个女人同住而各有所思,无法相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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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第38卦:火泽睽(睽卦) 离上兑下

【睽卦-综合详解】

睽违、分离、孤独,泾渭分明。

睽卦的意思为乖离,人与人相互见外,彼此泾渭分明。同牀异梦、各走各的路、道不同不相为谋,都可以用来说明睽卦。另睽也可假借为戣,是一种兵器。

睽的金文作周易第38卦:火泽睽(睽卦) 离上兑下,从䀠从癸,后来简化为从目从癸。归藏作瞿,秦简作周易第38卦:火泽睽(睽卦) 离上兑下。瞿《说文》说是“鹰隼之视也”,究其甲骨文周易第38卦:火泽睽(睽卦) 离上兑下,画的是一个人跪坐瞪大眼睛,表示恐惧,其实这是惧的本字,恐惧的意思。瞿与睽在字源上都源自于双眼的描绘,古文形近,上皆从䀠,于省吾以此认为,瞿是周易第38卦:火泽睽(睽卦) 离上兑下之譌误。

卦象上为离,互体又一离,为上有双目之象。

另一可能为睽假借为戣,戣是一种兵器,与瞿近似,《尚书.周书》:“一人冕,执戣,立于东垂;一人冕,执瞿,立于西垂。”郑玄:“戣、瞿,盖今三锋矛。”这不但可以解释为何归藏将“睽”作“瞿”,还可解释为何《系辞下》这么说:“弦木为弧,剡木为矢,弧矢之利,以威天下,盖取诸睽。”以及上九爻辞:“先张之弧,后说之弧。”可见睽在古时可能是一种象是弓箭的兵器。卦象上离为戈兵,下兑为锐,锐利之戈兵,符合戣之义。

上博简作楑,楑通揆,为揆度、法度的意思。清华简作周易第38卦:火泽睽(睽卦) 离上兑下,是周易第38卦:火泽睽(睽卦) 离上兑下的繁化,周易第38卦:火泽睽(睽卦) 离上兑下则是睽的异体字,两字音义皆同。有趣的是,这些字与睽都指向“癸”字,癸为十天干的最后,在卜辞中就如此使用,其甲骨文作周易第38卦:火泽睽(睽卦) 离上兑下,金文还保留这样的形构。画的很象是飞镖的兵器,另也有点象是《说文》所说的“冬时水土平,可揆度也”,也就是测量的意思。

不过《周易》经文中睽显然解释作乖离。《杂卦传》:“家人内也,睽外也。”《序卦传》:“家道穷必乖,故受之以睽,睽者乖也。”此以乖释睽,帛书卦名即作乖。乖也是乖张、乖离的乖,意思为不协调,无法一致。睽卦讲的可能是分家之事,原本的一家人,现在要变成两家人,彼此见外,斤斤计较(揆),甚至兵戎相见(戣)。或者是家道衰落之后彼此形同陌路,相互乖离而无法相互关心。

就卦象来看,睽卦是两女同居不同心,少女在下,中女在上,六三与六五都不当位,泽水在下又润下,离火在上又炎上,泽与火背道而驰,各走各的路;两个女人同住而各有所思,无法相处。这也是象传说的:“火动而上,泽动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”相较之下,家人卦则是中女与长女相处融洽,长女在上,中女在下,六二及六四都当位。

得睽卦若是问感情、友情等一类的事情,那么这是一个很不好的卦,表示相处不和睦,双方打冷战。凡事小事或者可成,但是因为人心违和,缺乏团队的谐调,所以不能成大事,反而应该注意如何管理人心向背的问题。《象传》说:“睽,君子以同而异。”得睽卦也当了解与尊重他人的不同、特异之处。

【睽卦-卦辞详解】

睽,小事吉。

《彖》曰:睽,火动而上,泽动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说而丽乎明,柔进而上行,得中而应乎刚,是以小事吉。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万物睽而其事类也,睽之时用大矣哉。

《象》曰:上火下泽,睽,君子以同而异。

小事吉,大事则因人心违和,缺乏团队合作而难成。

睽为乖离,人与人不和,之所以小事吉,睽卦内兑悦而外离明,六五(睽卦主爻)具有柔顺中庸的美德,又与九二相应(得中而应乎刚),所以小事吉。小事也可意指私事,或者是不需与人合作之事。反之,大事为公事,或者必需团队合作之事。

【睽卦-爻辞详解】

初九,悔亡,丧马勿逐,自复。见恶人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见恶人,以辟咎也。

不再后悔,失去的马不用去追逐,自己会跑回来。见到恶人,没有罪咎。

正处于睽违孤独的时候,应有去者不追,来者不拒的心理准备,凡事不可强求。失去的马,不必去追逐,该回来的时候它自然会回来;有恶人来,也不能拒绝,还是必需与他见面,以避免罪咎。

处睽乖的时候,事事动辄得咎,凡事不宜主动,处于被动而顺应所发生的事,无可无不可,才能免于后悔与罪咎。

勿逐,不用追逐、寻找。复,回家。自复,自己会回家。遗失物品不用寻找,失物自然会回来。

九二,遇主于巷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
在小巷内与主人相遇,没有罪咎。

正当睽违之时,虽然君臣能互相欣赏,但却无法在正式的场合相见,只有互相委屈,在无人的巷道里偷偷会面。得此爻,若是为人主管要求才,则无法以正式的手段求得,必须求之于巷道,台面下运筹;而如果是要谋事,也当如此。

巷道见面,比喻不是很光明正大,而是暗地里进行。但成大事不拘小节,所以象传说:“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”意思说,这么做并没有违背正道。九二与六五相应,为“遇主”之象,然而睽卦为人事违和的时候,九二与六五之间又有坎险(三至五爻的互卦为坎),因此遇主于巷实为不得已,势之所然,只要不违背正道,当然没有罪咎可言。

六三,见舆曳,其牛掣,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终。

《象》曰:见舆曳,位不当也。无初有终,遇刚也。

见到有人因车子难以前进而在拉车,虽然牛仰头使力但仍不能前进。这个人额头上有因犯罪而有的刺青,鼻子被割掉。开始很糟糕,但最后算是有个结果。

此言车子前进时困难,以致于牛很使力,主人也下去帮忙推拉,仍然很难行。或许可能超载,或许可能操作不当。车子是远行及载物的工具,车子困住比喻事情前进有困难,停顿无法前进。

舆,车子。曳,音业或意,牵引、拉。曳字义也同于掣,都是指前进困难的意思。掣,音彻,牵制,此言牛停止。也可读作“机”,同畸,虞翻及郑玄皆作“觢”。觢是在形容牛使力拉车而不断反覆低头仰头的样子。

天,古时的肉刑,在额头上刺青。劓,音意,割鼻子的刑罚。其人天且劓,拉车的这个人遭受过两种肉刑,曾经是个罪犯。初爻说“见恶人”,则此人就是恶人。“无初有终”,没有开始,有结束。比喻开始的时候事情非常糟糕,但还是能够有结果。终,结果。

九四,睽孤,遇元夫,交孚,厉无咎。

《象》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

分离而孤独,遇到一个大丈夫,彼此交心互信,艰苦则没有罪咎。

虽然处境受到孤立,孤独无援到极点,但由于遇到与自己同德的朋友,能以诚心相交而共处时艰,终能免于罪咎。九四居于互体坎中,处多惧之位而为六五所乘。初九及六三都有“恶人”之描述,注家多认为“恶人”即指九四,则九四是众人眼中的恶人,因而受到孤立。但九四乃面恶心善之人,或者是有前科但并不是那么坏的人,而且与人可以诚信相交,唯众人以貌取人。现在则遇到知音,与他诚心相交,故得无咎。

睽孤,乖离而孤独。孤,作孤立,或孤独。高亨认为“孤”为孤儿之意,睽孤为流离在外的孤儿。

元,大。元夫,类似于《水浒》中常讲的“汉子”,男子汉的意思。

六五,悔亡,厥宗噬肤,往何咎。

《象》曰:厥宗噬肤,往有庆也。

不再后悔,君主吃好吃的肉,前往不会有罪咎。

九二说遇主于巷,君臣相见因时机不对而勉强在暗巷里。六五则是君臣能在一起吃大餐。

厥,音绝,其的意思。宗,宗主,君主。噬,吃,或咬。噬肤,有两种解释。一是受到肌肤被咬的伤,受伤很浅,意指受到刑罚,可再参考噬嗑卦。第二种解释是吃到柔脆好吃的肤肉。肤为食物,带皮、外脆内软,好吃的肉。《象传》说“往有庆也”,则噬肤应当解释作吃好吃的肤肉,不当解释为刑罚。

上九:睽孤,见豕负涂,载鬼一车。先张之弧,后说之弧。匪寇婚媾,往遇雨则吉。

《象》曰:遇雨之吉,群疑亡也。

分离而孤独,见到猪全身包着泥巴,载着一车子的鬼怪。先对着他们张弓,然后又将弓松脱。来者不是盗贼,是来求婚的,前往,遇到下雨则吉。

此比喻见到的怪事太多,让人心生许多疑虑,一下子见到全身裹满泥土的猪(比喻见到的事很污秽肮脏),一下子见到载满鬼怪的车子(比喻诡谲到极点)。因此让人一下子张弓,一下子又将弓松脱。遇雨,象征事情终于明朗,疑虑尽释。

豕,猪。负,背负。涂,烂泥巴。负涂,猪在烂泥巴里面打滚做泥巴浴之后,全身裹满泥巴。负也可解释为伏,涂为道路。见豕负涂,看见猪趴在路上。

鬼,历代注解都把鬼解释为鬼神的鬼,“载鬼一车”为无中生有,或是诡怪之极。此或指载着一车鬼方。鬼方为殷商时的方国,既济卦有“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”,未济“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赏于大国”的记载。则此有可能是战胜而归之象,只是来者当睽孤孤独惆怅之时,见到小猪快乐在享受泥巴浴,然后又见到载着一车的鬼方俘虏,一时之间不知发生何事,反应不过而心生疑虑,张弓而欲自防。

弧,音胡,弓。说,音义同“脱”,松脱,放下。先张之弧,后说之弧,形容事情诡谲而让人狐疑,先是想张弓射击,然后又松脱放下。

“匪寇婚媾”有两种解释。一、若不是盗贼来犯,就已顺利完成婚姻。匪,非,否定的意思。或作“若非”,可译作“要不是…”。二、读作“匪寇,婚媾”,意思为来者不是贼寇,而是来求婚媾的。从后文“往遇雨则吉”推断,应以第二种意思为佳。寇也有两种解释,一是寇敌、寇雠,也就是敌人或仇人的意思。二是盗贼的意思。婚媾,女子嫁人为婚,再嫁、重婚为媾,婚媾即结婚、婚姻之意。

遇雨则吉,下雨代表阴阳调和,事情有结果,因此遇雨则吉。《象》曰:“遇雨之吉,群疑亡也。”上九爻里,遇到许多奇奇怪怪的事情,让人心中困惑不解,疑云满天。遇雨,又代表事情明朗,所有的疑惑一下子全都解开了,所以为吉。本文取自易学网。子曰:小人不耻不仁,不畏不义,不见利不劝。不威不惩,小惩而大诫,此小人之福也。

易曰“履校灭趾,无咎”,此之谓也。善不积不足以成名,恶不积不足以灭身。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,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。